法律常識

家事法庭傳票誤錯 害人遭疑外遇

桃園地方法院家事法庭未核對資料,誤把傳票寄給另一同名同姓的民眾,造成家人誤會,冷戰多日,險釀家庭革命。對此,桃園地院坦承疏失,對民眾感到抱歉。

台中游小姐表示,七月十日颱風天,位於高雄的娘家收到一封由桃園地方法院家事法庭寄出的法院傳票,是一件關於保護令聲請案件,要求她出庭訊問,但她並不認識聲請人,感到莫名其妙,一度以為是詐騙集團。

游小姐說,丈夫還誤會她有外遇,當天碰巧桃園市放颱風假,只能等到周一向桃園地院詢問,「我們因此冷戰了幾天」,幸好周一桃園地院坦承寄錯資料,傳票應寄給另一同名同姓的當事人,但此事已造成她及家人困擾。

對此,桃園地方法院吳姓庭長表示,確實為院內書記官疏失,寄錯傳票,對游小姐感到抱歉,游小姐不必理會傳票內容,未來會請相關人員更加注意。
資料來源:蘋果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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